甘肅臨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徵地以及拆遷在我國較為常見,由於發展需要,國家以及發展企業會根據需要實施徵地。那麼對於徵地將該範圍內的單位和居民,就需要給予一定的補償,或者重新安置他們的住宿問題,保障他們的正常生活。那麼接下來小編就為大家講解甘肅臨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甘肅臨時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對於甘肅臨時徵用補償標準,按《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執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徵地補償支付計算方式
國家建設依法徵用集體土地時付給被徵地者補償所喪失的土地權利的費用。其計算方法是:
①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②徵用人工魚塘、養殖場、宅基地、果園及其它多年生經濟作物的土地,按鄰近耕地補償標準計算。
③被徵用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④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參照建築造價折多少,補償多少。
土地的年產量以及當地的經濟發展,都會影響徵地補償的標準。然而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可以得知,各地的徵地補償都是不一樣的。徵地的目的都是在於更好的發展社會,以此需要人們積極配合,以上關於甘肅臨時徵地補償標準這一問題就為大家講解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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