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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授權協議需要包含哪些內容?

一、土地使用授權協議需要包含哪些內容?

土地使用授權協議需要包含哪些內容?

土地使用授權協議需要包含的內容有:甲方和乙方信息;合作方式;合作期限;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甲方的權利與義務;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違約責任;解決爭議條款;其他條款;雙方的確認簽字或者蓋章;簽署的日期等內容。

二、土地使用證的變更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房屋共有權證》複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複印件(第二代雙面複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説明。

(一)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於辦理土地登記的函”(成都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出具),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三)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四)因離婚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複印件(驗原件);

(五)因地址變更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人民對國有土地的使用權,人民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後,就可以對土地進行相應的合法利用。不過,國家為了更好的管理人民對土地的使用權,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規定。其中籤署土地使用授權協議就是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


標籤:協議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