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終止日期是什麼意思
一、土地使用終止日期是什麼意思?
終止日期是提醒使用者國有土地轉讓的期限已到,繼續使用需要提前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申請續期,如果政府有預期規劃那麼就不會與原使用者續期。這個續期分為兩種:
1、住宅用地(70年產權),沒有預期規劃的自動續期,有的政府會有通告;
2、其他土地使用性質的,需提前1年向主管土地部門申請續期,否則就會收歸國有!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全民所有制,不是個人所有的。
二、新的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是怎麼規定的?
按照國家規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工業用地50年;教育、文化、體育、衞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
1、上面的年限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並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2、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要理解土地使用的終止日期的話,首先要知道,國有土地使用權都是有時間限制的,從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那一天開始計算,比如説規定的是40年,那40年,也並不需要土地使用者本人去計算,在國有土地使用證上寫的很清楚。在到期了以後就代表着對土地使用的相關權利已經正式終止,續期的問題看各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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