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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拆遷糾紛律師怎麼委託

深圳拆遷糾紛律師怎麼委託

一、深圳拆遷糾紛律師怎麼委託

需要寫明委託書,辦理委託程序,然後律師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等案件問題的批覆》規定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後,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未經行政機關裁決,僅就房屋補償、安置等問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有以下兩種情形:

其一,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搬遷期限屆滿後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其二,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協議後,且拆遷當事人之間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反悔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一旦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都應當經當事人申請,先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只有經行政裁決後,當事人仍不滿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裁決是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

二、律師是如何收費的

1、不涉及財產關係的,基準收費標準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2、涉及財產關係的,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8%-10%;收費額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7%-9%;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為6%-8%;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為5%-7%。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一)計件收費一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事務。

(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係的法律事務。

(三)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

個人遇到拆遷糾紛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果當事人對於審理的案件程序不是很清楚,可以委託律師全權代理,只要寫份委託書授權給律師,律師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律師提供了服務當事人就需要支付律師費,具體的數額雙方可以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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