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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拆應當履行的程序有哪些?

現實生活中,不少被拆遷人遭遇了徵收單位強拆房屋的情況,然而不是所有強拆都是合法的,徵收實施單位在強拆時應當依法履行程序,否則強拆行為違法,應予國家賠償。今天,晏清律師來帶大家看下強制拆除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強拆應當履行的程序有哪些?

1.催告

首先,當事人應當收到行政機關出具的書面催告函件,催告函件中應當載明履行義務的期限和方式,並載明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如果我們的房屋非違章建設,且因為建設項目進行徵收,那麼可能涉及金錢給付,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在催告函件中明確金額和給付方式。

2.陳述和申辯

當事人在收到催告函件後,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如果行政機關未聽取我們的意見,沒有對申辯意見進行記錄、複核等程序,則屬於未依法履行當事人陳述、申辯程序。

3.強制執行決定

那麼是不是隻要履行了前面的程序,行政機關就可以做出強制執行決定進行強制拆除了呢?當然不可以!只有在經催告,當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決定,且無正當理由的,行政機關方可以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假如我們存在正當理由,行政機關此時不受理我們的意見做出強制執行決定也是違法行為

同時,強制執行決定應當是書面的,不能口頭告知我們,並應當載明強制執行的方式和時間、理由及依據。

4.送達

行政機關在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後,應當送達當事人。假如我們沒有收到強制執行決定的書面文件,此時行政機關進行強制拆除行為也是違法的。

假如有小夥伴遇到了強拆的情況,建議先冷靜下來,保存證據,結合上面強拆應當履行的程序初步思考行政機關是否有履行以上程序,並找尋專業的拆遷律師尋求幫助。

如果自家的房子或者建築涉及違建的話,是不是行政機關就不需要履行以上程序了呢?別急,晏清律師告訴你:即使是對違法建築的拆除,也要在相關職能部門對違法建築進行認定作出限期拆除決定後,在法定期限內,相對人對該限期拆除決定不申請複議、不起訴的情況下,才能啟動強制拆除程序。

此外,晏清律師提示您:如果遇到徵收實施單位強制拆除房屋等建築物,而對於為何遭遇強拆、強拆後能否得到補償等問題一籌莫展時,建議及時尋找專業的律師進行諮詢,由律師運用相關法律手段,對案件進行法律分析,並依法採取對應策略,切忌盲目對抗強拆徵收單位,以免造成嚴重後果!

標籤:強拆 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