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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拆遷安置糾紛怎麼申請動遷

平潭拆遷安置糾紛怎麼申請動遷

一、平潭拆遷安置糾紛怎麼申請動遷

解決房屋拆遷糾紛問題就可以申請動遷,具體的流程如下:依法取得市發展規劃局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市規劃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定點地圖、市國土資源局建設用地批准文件;建設單位應當持上述批准文件向市拆遷管理辦公室提交拆遷申請,經批准拆遷後委託拆遷實施單位,並下發權力經委託,雙方簽署了拆遷協議。拆遷實施單位應當按照房屋拆遷的有關規定進行深入調查,制定拆遷方案和實施方案。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就拆遷的補償和安置簽訂書面協議在拆遷過程中,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之間所發生的民事關係主要是拆遷補償安置,對於拆遷補償安置以及相關的問題,拆遷當事人應該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明確的界定。拆遷當事人必須以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形式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除上述主要內容外,協議一般還應包括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辦法等條款。

二、房屋拆遷糾紛的解決途徑是什麼

1、行政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2、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3、行政訴訟

當事人的房屋拆遷糾紛對行政裁決不滿的,可以進行行政訴訟。但是行政訴訟有個前置的條件,行政裁決後對其裁決結果不滿意的,可進行行政複議,對複議不滿意的可依法進行行政訴訟。

4、補償協調裁決

是指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這是國家為減少、解決徵地糾紛而推行的制度。

拆遷出現糾紛,需要先解決糾紛問題再進行動遷,解決拆遷糾紛問題的方法有很多,可以採用行政裁決或行政訴訟的方式,也可以採用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的方法。若是被拆遷人對補償標準有異議,可以跟拆遷人進行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重新簽訂拆遷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