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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拆遷糾紛要怎麼舉報?

強制拆遷糾紛要怎麼舉報?

一、強制拆遷糾紛要怎麼舉報

可以拿着強拆的證據直接到向當地拆遷行政管理部門舉報,或是直接報警求助,具體面對強制拆遷解決方法:

1、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並保留送達回執;

2、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後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4、及早求助律師,並向法院提起訴訟

5、訴訟不是目的是手段,通過訴訟的方式推動糾紛的解決和維權,取得合理的補償和賠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三十一條

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農村違建房強拆條件是什麼

1、有利於農業發展的建築物,不需要拆除。

2、當初在國家規定的條件下、滿足國家標準的房屋,比如當初國家規定這類農户可以享有一户多宅政策的,處於這種情況中的農户房屋,可以保留。

3、農户家庭條件確實貧困,只有這一處房屋、並且這處房屋雖被定性為違章建築需要拆除,但只要農户的房屋面積不大,符合貧困住房的面積指標,這種違規房屋就會被保留,無需拆除。

4、只要農户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起的院落、棚子等,只要建築物的所在之處沒有超出自家宅基地的使用範圍,就視為合法建築,不能拆除。

5、國家鼓勵農村的工業發展,因此在農村建立起來的一些“三無廠房”,即沒有相關土地證明或其他證件的倉庫用房,可以暫緩拆遷,廠房負責人可以在此期間去有關部門補齊相應的手續,廠房就可免於拆遷,並可繼續使用。

強制拆遷只要有法院下達的文書是可以實施的行為,但如果在拆遷時沒有和被拆遷方協商好,而且也沒有合理的補償,那麼被拆遷方是可以向拆遷部門舉報,如果確定此行政行為侵害了自己的權益,就可以獲得保護,拆遷一定要按先補償後拆遷的原則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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