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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廣西省南寧市海城區徵地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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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廣西省南寧市海城區徵地補償標準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印發了新一輪徵地統一年產值的補償標準 。現將南寧市海城區的徵地補償標準分享給各位網友:

廣西省南寧市海城區各區片土地補償標準如下:

高德辦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48398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7599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4399元/畝到17599元/畝之間。

驛馬辦、地角辦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48400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7600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4400元/畝到17600元/畝之間。

潿洲鎮的補償標準:基本農田不低於45980元/畝;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不低於16720元/畝;集體土地未利用地在4180元/畝到16720元/畝之間。

以下特殊情況,各市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經依法履行聽證和告知程序後,對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予以適當提高並公告後實施:跨區域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差距過大;水田、園地、菜地、魚塘等卻需要提高徵地補償標準的情況。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徵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該標準為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徵地相關立法精神,徵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於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

如你對該標準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歡迎諮詢專業拆遷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