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樹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2、梨樹。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45-12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0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900-2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200元。
3、桃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9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50-280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350-68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280元。
4、葡萄樹。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30-55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40-15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150-330元;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90元。
5、棗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30-8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50-12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520-130元;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80元。
6、杏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
7、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
拆遷補償款一直不給怎麼辦
如果對補償協議中補償的數額沒有異議,只是一直拿不到協議中寫明的補償款的話,可以就協議未履行到法院起訴。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
-
拆遷安置能夠獲得哪些補助
拆遷安置費等於搬遷補助費加上沒有提供週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再加上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最後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
-
農村拆遷補償不合理該怎樣做
律師解析:拆遷補償不合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一、先協商,可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二、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後又發生糾紛的,應當通過司法、仲裁途徑來解決。若要採取仲裁方式,當事人必須自願達成仲裁協議,仲裁採用一裁終局制。三、若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不能申請仲裁,可...
-
山東省新農村拆遷安置辦法及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山東新農村建設的主要目標對全省農民住房全部拆除,合村並點,讓農民全部住進蓋高樓,建立新型農村社區(俗稱萬人村),實行城市化管理。自2015已在各市全面推開,農村住房改造規模空前,史無前例。二、山東新農村建設的運作方式各鄉鎮政府的“合村並點蓋樓計劃”經上級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