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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鐵路徵地補償標準包括什麼?

我國目前正在進行大規模的基礎設施的建設,這不僅可以化解我國過剩的產能,還可以幫助偏遠地區改善生活條件,提高與其他地區的交流程度。但是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就免不了徵地建設鐵路,尤其是在農村地區,這種情形就更為普遍了。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關於農村鐵路徵地補償標準的相關法律知識。

農村鐵路徵地補償標準包括什麼?

一、補償費的內容

1、土地補償費

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補償費為被徵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該費用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但是,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採取切實措施,使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因徵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國某些省份規定如果農民土地被徵用後再沒有土地可以耕種,那麼應當將土地補償費中的部分支付給失地農民。具體到你所在省份是否有類似規定,你應當向當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查詢。

2、安置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為被徵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此款的支付要根據被徵地農民的選擇來確定,如果被徵地農民選擇貨幣安置,即要錢不要地,那麼此款應全額支付給被徵地農民;如果被徵地農民選擇調地安置,即村集體經濟組織從本村機動地中劃出土地給被徵地農民耕種,那麼此款應當由全村村民共同分配。當然,安置補助費4-6倍這個倍數不是不可變更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條第6款的規定,上述費用尚不足以使被徵地農民維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使安置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的總和達到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更是從保障民生出發,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達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徵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當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予以補貼。”

3、地上附着物補償費

地上附着物補償則主要指被徵地農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產設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於地表的各種附屬設施,其補償款一般按照評估價格來計算,直接支付給所有權人。至於評估,應由徵地機關指定中立的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來進行,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評估。

4、青苗補償費

青苗補償費指被徵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產值,該款直接支付給具體的承包人。當然,這筆費用是否發生,要看徵地當時該地塊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經停耕,沒有種植任何作物,則不存在這筆費用。

二、補償發放流程

(1)發佈擬徵地公告由市縣級國土部門在擬被徵地村集體範圍內發佈擬徵地公告。

(2)徵詢擬被徵地人意見由市縣級國土部門會同擬被徵地所在的鄉鎮政府,就擬徵地公告的內容徵詢擬被徵地村民的意見。

(3)對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調查登記由市縣級國土部門同擬被徵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對擬被徵土地的信息進行調查,並由國土部門進行調查登記。

(4)擬訂“一書四方案”並上報審批由市縣級國土部門按照審批機關對報批材料的要求擬訂“一書四方案”,並將材料一併向有審批權的機關進行報批。

(5)發佈徵地公告徵用土地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省政府或國務院徵地批准文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在被徵地所在的村集體範圍內對徵地批文的內容進行公告。

(6)發佈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縣市級國土部門根據省政府或國務院所批准的徵地方案,在徵地公告發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

(7)上報審批補償安置方案縣市級國土部門應當將草擬的補償安置方案和聽證會上各方發表的意見,逐一上報給本級人民政府進行審批。

(8)土地補償登記被徵地人應當在徵用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明到公告規定的地點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

農村鐵路徵地補償標準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地上定着物補償費或者青苗補償費這四個部分。具體補償金額以各地政府在該次徵地公告中的通知為準。因為我國各地的土地產值以及經濟發展水平都存在差異,只能由各地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相應的標準。如果對此還有疑問,請您諮詢本站的律師們,他們會給您更詳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