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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山東省萊蕪市徵地補償新標準有哪些

一、徵地補償費用項目

2021山東省萊蕪市徵地補償新標準有哪些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土地補償,一般都會以近三年的收益作為參考,最高是三年產值的10倍。不過這個要根據實際情況判定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一般根據作物最高產的產值來補償。短季節的按照季度產值補償。

3、 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徵地如果涉及房屋、魚塘或者其他設施的也應當按照法律標準實施補償。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山東省萊蕪市徵地補償新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山東省萊蕪市徵地補償新標準是由市政府基於本市的具體情況進行的詳細規定。不同地方依據具體情況,還有其他的補償費。需要我們知道的是,政府進行徵地補償一定要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現實生活中,也只有當補償款到達被徵地人的手裏的時候,政府才能進行徵地的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