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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佔地2021賠償標準有哪些?

國家的土地建設以及經濟建設正在逐漸發展,在建設的過程當中,避免不了,會涉及到國家徵地的情況,那麼對於國家佔地的最新賠償標準是什麼呢?根據有關的説法,土地徵收的補償標準應該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為主。

國家佔地2021賠償標準有哪些?

徵地補償新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附着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構成。

一、徵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徵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徵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徵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徵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徵收行為都屬於違法徵收。被徵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徵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因為各項徵地補償費用都有各項的標準,金額必須由當地的政府以及市政府共同來決定,也不是有關部門能隨便決定的補償方案,並且,如果當有關部門並不能夠履行賠償標準的時候,土地所有者就應該提起行政複議。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