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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區徵地補償政策必須要執行嗎?

一、永川區徵地補償政策必須要執行嗎?

永川區徵地補償政策必須要執行嗎?

永川區徵地補償政策必須要執行的。徵地補償標準是指在市鎮行政區的土地根據政府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範圍內,依據土地類型、土地年產值、土地區位登記、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係、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據片區劃分用於徵地補償綜合計算的標準。

二、徵地補償費如何發放?

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徵地單位收取後,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由被徵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着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户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

三、徵地補償費發放時間是多久?

1、應先補償、後徵收。即應在徵收之前補償到位。

2、徵收土地需要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機關無權批准,否則屬於違法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根據批准文件中的“徵收土地方案”確定,但不得低於當地區片地價,否則屬於補償違法;徵地要在徵地範圍內對徵地文號、補償標準等予以公告,保證被徵地户的知情確認聽證權,否則屬於程序違法;補償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補償由當地制定,也可以通過評估確定補償;如果徵地違法的話,可以拒絕交出土地。

徵地補償款是國家徵收公民的土地使用權後,依法對公民的補償性款項,地方政府是不可以扣留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發放給居民,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辦理和操作,公民遇到扣留徵地補償款的,可以向司法機關訴訟來解決相關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