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婁底市高速公路徵地補償新標準2021年是怎樣的

土地徵收拆遷補償標準一直以來都處於波動狀態,這不僅是由於地區差異,還可能受到當年經濟的發展或者土地徵收用途等等。因此,瞭解最新的土地補償標準對於當事人而言十分有必要。那麼,婁底市高速公路徵地補償新標準2017年是怎樣的呢?請跟隨365律師小編一起在下文中繼續瞭解。

婁底市高速公路徵地補償新標準2021年是怎樣的

婁底市高速公路徵地補償新標準2017年是怎樣的

一、婁底市高速公路徵地補償標準規定

1、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以高速公路施工圖為依據,以業主單位現場放線確定的邊溝丈量為準。

2、徵收土地的面積:以手工實地丈量、登記的面積為計算依據,全線總面積正負誤差不超過3%。

3、徵收土地的地類:以土地現狀地類為基礎,以土地利用現狀圖斑、實地勘測的結果及相關政策為依據。

4、徵收土地的補償標準:按照湘政辦發〔2005〕47號、湘政辦函〔2008〕159號、婁政發〔2003〕29號文件執行。高速公路建設徵收耕地補償年產值按中值計算,一般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之和按16倍計算,基本農田按25倍計算。基本農田面積按耕地面積的89.47%確定。其他地類按湘政辦發〔2005〕47號、婁政發〔2003〕29號文件執行。

5、房屋拆遷補償及地上附屬設施、零星果木的補償按婁政發〔2008〕3號文件執行。凡地上附屬設施由業主恢復功能的不予補償。

6、退耕還林土地的補償費:先按旱土年產值的16倍計算。如省人民z府有新的補償政策,按新標準執行。

7、房屋拆遷安置標準:房屋拆遷安置的新宅基地按照婁政發〔2008〕3號文件的規定,異地新建的,按佔多少還多少,每户建築佔地面積最多不超過180平方米的標準確定。其通水、通電、通路、場地平整及基礎工程費,按婁政發〔2008〕3號文件標準執行,由業主與各縣(市、區)包乾,市指揮部協調。

宅基地報批及辦證費按1500元/户的標準,由基層國土所統一辦理。

8、還塘(不含人工修建水庫和大型水庫)包乾費標準:對徵收的水塘,按照3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償,由被徵地村組自行造塘。另增加3元/平方米為個案處理費,由各縣(市、區)包乾使用。

9、移葬墳的補償標準:按照婁政發〔2008〕3號文件標準補償。

二、婁底市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款的撥付

補償費、工作經費、用地管理費分開立帳、專款專用。各項費用由業主單位根據任務完成情況、工程進度撥付至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專户,市指揮部再撥付至各縣(市、區)指揮部。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用由各縣(市、區)指揮部撥付至國土資源部門的“兩費”專户,再支付給被徵地集體經濟組織。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用由各縣(市、區)指揮部直接支付給被拆遷户。

以上就是小編根據婁底市政府網站(//)所查詢到的婁底市高速公路徵地補償新標準的規定,其中關於按照以前的文件規定標準進行補償的,如果對於之前的規定不清楚的,您也可以在政府入門網站中查詢之前的文件規定進行計算。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365網站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