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與質押的區別是啥
一是標的物不同。抵押的標的物原則上以不動產為準,但不限於動產,法律允許一些動產如機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設定為抵押物。質押的標的物,通常是動產、權利。例如票據、股票等有價證券都可以質押。
二是方式不同。抵押不轉移標的物的佔有,仍由標的物所有權人佔有;而質押則相反,出質人必須轉移質物的佔有,佔有權歸質權人。
三是擔保範圍有差別。抵押法定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而質押擔保範圍除此之外,還包括質物保管費用,為保管質物,質權人要支付必要的費用。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對債權人以一定財產作為清償債務擔保的法律行為。提供抵押財產的債務人或第三人稱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財產稱為抵押物;債權人則為抵押權人,因此享有的權利稱為抵押權,為擔保物權的一種。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或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其佔有的財產優先受償。其中,債務人或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或權利為質物。
《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三條
-
債權能為侵權行為的客體嗎
律師解析: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債權不是侵權行為的客體。侵權行為的客體是民事主體的民事權利,如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等。但債權可以由侵權行為產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不當得利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不當得利應當依法返還給受損失人。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
-
被追債人死亡要如何辦?
律師解析:貸款人死亡的,其所欠債務以該貸款人遺留的財產價值為限進行償還,雖然貸款人已經死亡,但是不影響借款人的債權的實現,除非貸款人沒有任何財產遺留。貸款人死亡的,借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貸款人遺產,也可以與繼承人協商,讓繼承人用遺產清償債務。法律依據...
-
標準欠條怎麼寫
律師解析:欠條應具備如下內容:1.欠條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欠條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3.欠條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4.欠條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