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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的證明人怎麼寫

證明人按照實際情況寫明就行了,作為借貸關係的證明人不用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借條中的證明人,只證明借條書寫的真實性。對借條內容的真性(如果不在出借現場),不負證明責任。
若是擔保人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所以證明人和擔保人是完全不一樣的。

借條的證明人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