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代位權的法律效果是怎樣
1、對債務人的效力。雖然債權人是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債務人的權利,但權利行使的結果仍歸屬於債務人,即債權人對第三人的請求權或有關權利歸於消滅,所獲得的利益應歸債務人。代位權並非是優先受償權,只有債務人怠於受領時,債權人才可代位受領,但仍將受領的財產列為債務人總財產之列,以作為強制執行之預備。此外,債務人還有請求債權人交付所受領的財產的權利。
2、對第三人(即次債務人)的效力。對於第三人即次債務人來講,無論權利是由債務人還是由債權人代位行使,對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及利益均無影響。因此,凡是第三人對抗債務人的一切抗辯均可用以對抗債權人,如同時履行抗辯權、訴訟時效屆滿的抗辯權。需要指出的是,第三人不得以其與債權人沒有合同關係為由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而必須應債權人的請求及時向債務人作出履行。否則,不僅構成對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構成妨害,而且因其到期不履行債務而承擔違約責任。
3、對債權人的效力。債權人行使的是債務人的權利,因而不得超出債務人的權利範圍,也不得超出債權的範圍。債權人在債務人怠於受領時雖可代位受領,但受領的財產不得專供清償自己的債權,也不得自行抵銷自己與債務人的債務,如欲以自己受領的財產清償自己的債權,需經債務人同意且必須是僅有一個債權人。如果有數個債權人時,對各個債權的清償,應依法律規定的清償原則,行使代位權的債權人,不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所支出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如果其行使代位權所獲得的利益已由數個債權人分享,或由數個債權人平均分擔,則其支出的費用應優先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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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債務人官司到期怎麼處理
律師解答:債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抗辯。律師解析:1、對於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相關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2、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如果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能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如果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就不能夠求返還。3、訴訟時效期間是自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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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貸實在還不起可以報警嗎
律師解析:警察不管的,除非是高利貸。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貸款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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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人的死亡賠償金是否用還債
律師解析:欠債人的死亡除非獲得賠償金的家屬同意,否則不能用來還債。欠款人生前欠下鉅額債務,或有意外事故不幸去世獲得大筆死亡賠償金,該死亡賠償金是對欠款人親屬的精神補償不是欠款人的遺產,債權人是沒有權利要求以死亡賠償金來償還欠款的。債權人只能要求用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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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欠款人是否必須到户籍地?
律師解答:不是。律師解析:不是必須到户籍地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沒有約定的話一般是要去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訴的,如果欠債人在經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經常居住地起訴。如果雙方有借款合同,借錢給對方的時候有轉賬憑證的能證明合同履行地,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