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權債務糾紛的解決辦法有哪些
公司債權債務糾紛的解決辦法主要是:第一、和解法。協商和解是指債權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如果該債權有抵押擔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擔保的,債權人可與抵押人或者保證人進行協商,使抵押人以足額的抵押資產抵償債務,或者由保證人來代償債務。第二、調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第三、仲裁法。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於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當事人申請仲裁應向仲裁機構遞交仲裁協議、申請書及副本。申請書要詳細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等情況及事實理由。通過仲裁方式解決債務糾紛,具有較強的保密性,當事人之間大多沒有激烈的對抗性。另外,申請仲裁的費用一般比提起訴訟的費用低。第四、訴訟法。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訴狀或口頭起訴立案後,民事案件的第一審審理期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也可延長6個月;不服第一審判決的,當事人可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服第一審裁定的,當事人須在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民事案件的二審審理期限為3個月。法院判決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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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會議決議如何生效?
債權人會議的決議,由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過半數通過,並且其所代表的債權額佔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即生效。但是,另有規定的除外。債權人會議決議是債權人會議代表全體債權人所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債權人會議的決議一旦按法定程序通過,全體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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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
《合夥企業法》僅在總則中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進行了規定:“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即有限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由普通合夥人承擔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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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之間借款合法嗎
企業之間的借款並非全部不合法。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了對於存在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十二條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四條情形的,屬於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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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債務糾紛訴訟期限是多久
(一)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債權人則會有敗訴的風險。(二)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訴訟時效期間債權人請求債務人還款或債務人同意履行債務的,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從債權人請求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