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借款,另一方需要有償還義務嗎
夫妻一方欠下的債務,另一方是否需要償還,要看債務是不是屬於共同債務,如果是共同債務的,另一方有責任償還。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需要看以下情形: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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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時債務該如何償還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擔的債務,如果是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資、對老人和孩子盡贍養撫養義務等雙方共同的事由,則債務由雙方共同負擔;但如果是一方為了賭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負擔的債務、在借債時又對另一方進行了隱瞞,則此債務不能視為共同債務。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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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持已生效的民事判決書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應如何處理
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應注意舉證責任的分配問題,即舉債一方應證明所負債務基於夫妻合意或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經營。在審判實踐中要注意審查借款是否實際發生,是否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或配偶是否享受利益,以此判斷是否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既要防止假離婚坑害債權人,又要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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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債務償還原則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41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時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這裏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原則,是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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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夫妻共同債務有哪些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