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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欠錢的人不怕被起訴?

一、為什麼欠錢的人不怕被起訴?

為什麼欠錢的人不怕被起訴?

目前為什麼現在人欠錢不怕被起訴,因為如果起訴意味着不能繼續滾動欠款的利息,對自身所得或許有一定損失。不同借貸產品自身的合規合法性,決定了他們面對借款人的態度,是以走法律途徑為主,還是以日常催繳為主。

在生活中人們所能接觸到的超前借貸也不僅侷限於信用卡、借唄、花唄等,甚至還有一些互聯網貸款或者違規貸款。不同借貸產品自身的合規合法性,決定了他們面對借款人的態度,是以走法律途徑為主,還是以日常催繳為主。就比如一些本身踩線或者界限並不分明的借貸平台,不敢將事情鬧大,只想着通過日復一日的催繳,對借款人的心理進行施壓等方式,來實現自己的回款甚至盈利。如果起訴意味着不能繼續滾動欠款的利息,對自身所得或許有一定損失。

二、目前我國針對失信人員的相關法律規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提到一個“失信黑名單期限調整為2年”的規定,有人就認為,這個規定頒佈之後,那麼是不是意味着老賴還不還錢都無所謂,只要挺過2年就可以了。

其實這個理解是錯誤的。首先,國家的確有這樣一個規定,但是是有一定的條件的,只有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一般為二年。具體如下:

(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4)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欠錢不還的人如果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沒有還款的話,那麼就可以走訴訟的方式進行解決,但如果只要起訴了之後那麼對於所約定的利息就不能再滾動的增加,對於債權人來説也是一筆損失,但對於債務人來説也是必須要及時的還款,不然自己也會承擔法律的責任。

標籤:欠錢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