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請求權要求有哪些規定
一、物權請求權要求有哪些規定
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侵犯他人財產權利,造成他人損失的,當事人維護自己利益時,物權請求權和要求承擔侵權責任是可以同時進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糾紛解決方式】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第二百三十四條 【物權確認請求權】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第二百三十五條 【返還原物請求權】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二、物權取得的分類有哪些
物權取得可細分為不動產物權的取得、動產物權的取得、用益物權的取得。
某些法律事實能夠引起這三種物權的發生,某些法律行為僅能引起其中一種或二種物權的發生。能夠取得不動產物權、動產物權、用益物權的法律事實主要有以下行為和事實:
1、合同。通過買賣、互易、贈與取得物權。
2、善意取得。受讓人基於對不動產登記、動產佔有的信賴,以對價善意受讓不動產、動產的物權,縱使出讓人無轉讓的權利,受讓人依然能夠取得該不動產、動產的物權。
3、繼承、遺贈。公民死亡後,繼承人、受遺贈人取得遺產的物權。公民死亡的時間,是繼承人、受遺贈人取得遺產物權的時間。
4、賠償、補償。通過獲得賠償、補償取得物權。
5、判決、裁決。通過人民法院判決、仲裁庭裁決取得物權。判決、裁決生效的時間是當事人取得物權的時間。
6、劃撥。通過劃撥取得物權。
7、時效。通過取得時效取得物權。
物權是一種比較重要的民事權利,主要指的是對某一物品產生的權利。包括有所有權,擔保的權利以及用益物權登的。如果因為物權產生了糾紛的時候,是可以行使物權請求權的。
-
借錢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一、借錢合同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出現借款合同糾紛的,處理的方式如下:(1)和解法。協商和解是指討債債務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2)調解法。討債人如果不想傷和氣、結怨仇並迅速化解債務糾紛,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
-
借錢不還在哪個地方起訴
一、借錢不還在哪個地方起訴(一)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等合同中約定了去哪個法院起訴的,應該去約定好的法院起訴;(二)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去哪個法院的,您可以選擇到以下法院起訴:1、被告(借款人)住所地的法院,被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向經營居住...
-
借條沒有寫借到錢對方不還該怎麼辦?
一、借條沒有寫借到錢對方不還該怎麼辦?沒有借條的情況下,要想辦法取得雙方存在借款關係的其他證據,然後去法院起訴。借條是非常重要的債權憑證,屬於書證,在很多情況下是借款關係存在的直接證據,但是借條不是證明借款關係的唯一證據。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通...
-
四個擔保人三個不還錢怎辦?
一、四個擔保人三個不還錢怎辦?四個擔保人三個不還錢可以通過協商或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做了擔保欠錢人不還錢領導人需要為此承擔還款的義務。如果在擔保時寫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償還,負責擔保,那麼就是一般保證,法律上對一般保證是這樣規定的,當借款人在法律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