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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錢不還沒證據怎麼辦?

一、 朋友欠錢不還沒證據怎麼辦?

朋友欠錢不還沒證據怎麼辦?

朋友欠錢不還沒證據的,可以提交其它的證明材料來進行起訴,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提供證人證言、錄音、短信、聊天記錄、付款憑證等證據來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可以找借款人協商,通過錄音或其他記錄方式確定你們存在債權債務關係,或通過向對方書面方式催要,讓對方簽字確認等。

根據《最高人員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出借人提起民間訴訟時,需要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對於欠債不還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要想得到法院判決的支持,除了借款人承認外,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否則將面臨敗訴的風險,對自身不利。欠條只不過是其中的一種證據,即使沒有欠條,如果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自己的訴訟請求,那麼也是可以追討回欠款。

二、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法律規定

《最高人員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九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關於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絡貸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户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户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户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第十五條 原告以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為依據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依據基礎法律關係提出抗辯或者反訴,並提供證據證明債權糾紛非民間借貸行為引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係審理。

當事人通過調解、和解或者清算達成的債權債務協議,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説明,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

第十七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係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欠錢不還的行為屬於嚴重的侵權情況,當事人有權對相關事項提出起訴來進行認定,但債權方要求債務方還款是需要相關證據來進行認定的,如果不存在任何證據,那麼是難以追回相關債務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

標籤:證據 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