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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轉讓形成債權嗎

股份轉讓形成債權嗎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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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能形成債務債權關係

能形成債務債權關係的有很多,包括契約、無因管理、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
在債的關係中,債務人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債權人有權利要求義務主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民法總則》第一百七十六條
民事主體依照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