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承諾書上的擔保物是否有效,債務人承諾

承諾書上的擔保物是否有效,債務人承諾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債務人在承諾書上承諾的擔保物有效嗎

對於承諾書上的擔保物是否有效,債務人承諾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你好,關於債務人在承諾書上承諾的擔保物有效嗎的問題,請參考以下內容:

1,債權人不保證有效性。也就是説,如果債務人無法償還到期債務,保證人保證按照約定的擔保合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一般的或連帶擔保責任)。 2,被擔保人,只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債務人簽署。該擔保可以看作是由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人承擔的相應擔保責任,債務人需要清償保證人承擔責任,但不保證多大的實際意義。 3,如果你説,“我只限於擔保,擔保人,如果還沒有,我沒有報答他,”這意味着有一個與你的貸款人簽訂擔保協議,這是簡單的道理。所以,要麼你沒有為債務人提供擔保,或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抵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