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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債務的抵銷的要件有哪些?

債權債務在生活中是很常見的,誰都有可能成為債權人或者債務人,瞭解債權債務的相關知識對我們來説也是很有必要的了。那麼債權債務的抵銷要件是什麼呢?債權債務相互抵銷的情形又有哪些呢?

債權債務的抵銷的要件有哪些?

債權債務相互抵消的情形

債的抵銷是指二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的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同等數額內互相抵銷。

債的抵銷依其不同的發生根據,可分為法定抵銷與合意抵銷。其中,法定抵銷由法律規定其構成要件,法定抵銷的抵銷權性質上為形成權,依有抵銷權的當事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即可發生法律效力。而何以抵銷因重視當事人的意思自由,可不受法律規定的構成要件約束,當事人須就抵銷達成一致,即可發生效力。

債權債務抵銷的要件

1、抵銷人與被抵銷人之間互負債務、互相債權。

雙方互享債權、互負債務為雙方行使抵銷的前提條件。另外,當事人雙方存在的兩個債權債務關係,須均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個債為不法,均不得主張抵銷。

2、抵銷的債務必須是同種類的給付。

如果雙方互負債務的標的物種類不同,如允許抵銷,則不免使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目的難以實現。用以抵銷的通常是同種類的貨幣或者十五。如果種類相同而品質不同,用品質較高者與品質較差者抵銷時,對於被抵銷人並無不利,應當允許。如果一方或者雙方的債權標的物為特定物,原則上不允許抵銷,尤其是以種類物債權抵銷特定物債權時,更不允許。

3、必須雙方債務均已屆清償期。

抵銷具有相互清償的作用,應自雙方債務均已屆清償期,始得為抵銷,債務未到清償期,債權人尚不能請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債權用作抵銷,否則等於強令債務人期前清償。

如果清償期限利益係為債務人而設時,原則上債務人得提前清償,此時債務人主張以自己的未屆清償期的債務與對方當事人已屆清償期的債務抵銷,可認為其放棄期限利益,應允許抵銷。

4、雙方適用抵銷的債務是能抵銷的債務。

不得用於抵銷的債務,大致有如下幾種:

(a)性質上不得抵銷。例如不作為債務、提供勞務的債務以及撫卹金、退休金、撫養費等與人身不可分離的債務。

(b)法律規定不得抵銷。如:禁止強制執行的債務(保留被執行人的生活必需品);因故意侵權行為所發生的債務,此種債務如允許抵銷,有違公序良俗;約定應向第三人為給付的債務。

(c)當事人特別約定不得抵銷的。

債權債務相互抵消的效力

抵銷權為形成權,此種意思表示一經抵銷權人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不須對方當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訴訟上裁判為必要。抵銷的方式也無限制,抵銷的意識表示發出後,不得撤回。

總之,弄清債權債務的抵消要件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權益。為了更好地幫您解決債權債務的抵消要件問題,防止陷入法律誤區,您可以通過本站委託當地有經驗的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使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