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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被起訴會後不還錢怎麼辦?

一、欠錢被起訴會後不還錢怎麼辦?

欠錢被起訴會後不還錢怎麼辦?

債務人欠錢被起訴,債權人要是獲得欠款訴訟的勝利,而對方當事人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話,當事人可以待判決生效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的財產,包括動產與不動產。

在《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規定:“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由此可見,債務人必須償還債務是肯定的。但目前社會上債務得不到償還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無力償還,另一種是有能力而拒不償還。而《民法典》對此也僅作了上述原則性規定。

二、欠款訴訟的注意事項:

(1)注意證據的收集

民事訴訟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債權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舉證不能,則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在欠款糾紛中,債權人在起訴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説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據,如協議,合同,送貨單,提貨單,電話錄音等等。對於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另外,須注意對於收集的證據要及時,一般是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則,可能對方已超過舉證期限而不予質證。

同時,為了確保將來判決的執行、債權的實現,債權人可在起訴之前或起訴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2)訴訟時效不應忽視

欠款糾紛,訴訟時效至關重要,如果債權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主張自己的權利,則將喪失勝訴權。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此類糾紛的時效一般為2年。具體時效的起算一般以權利人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對於已經超過訴訟時效而未主張權利的,建議債權人不要盲目起訴,應當尋找專業人士採取補救措施,如與債務人重新達成還債協議等等。

要是在法院判決之後對方沒有財產可以執行的話,當事人可以在判決書生效後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

三、被起訴後仍不還款,會面臨什麼樣的後果?

1、工資卡等被沒收,劃歸債權人。

被起訴後,有些債務人可能當下沒有財產可供執行,但是未來可得利益也是可以作為執行對象的,只要是法院生效裁判作支撐,一但發現債務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便可以隨時恢復執行程序。可能工資就被直接打入債權人卡里。

2、如果有能力償還債務卻隱瞞或者拒不償還的:

法院判決債權人勝訴,通過調查發現債務人名下或者隱匿起來的財產,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經過法院生效的裁判,可以持生效裁判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為 2 年,從判決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開始計算。

3、如果有能力執行卻拒不執行的:

債權人起訴到法院判決後,債務人有能力執行法院判決而拒不執行的,會被拘留、罰款。情況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

另外,有能力償還債務卻隱瞞或者拒不償還的行為的人,被稱為 " 老賴 "。目前公權機關對 " 老賴 " 是持零容忍的態度。

如果債務人真的沒有能力還款的,被起訴後,可以這樣做:

被起訴後,債務人就可以向法庭申請協商處理,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按照目前的收入申請延期還款(有明確的日期約定)或者分期償還(按照收入比例去掉生活開支後)兩種情況。

欠錢不還的訴訟,債權人需要及時收集好有利的證據,例如雙方的借款協議、轉賬信息、聊天記錄以及相關消費記錄等,在法院判決期間會對自己比較有利。有能力借他人錢財的當事人,也要謹慎對待借錢情況,需要對後續還款的具體情況確認對方會及時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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