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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高利貸是違法的嗎?

民間借貸現在在我國可以説發展的很好,畢竟有些人急需用錢或者不符合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條件,此時通過民間借貸也是可以解決自己的問題。但是在民間借貸中可能會出現高利貸的情況,那麼就當前的法律規定來看,高利貸是違法的嗎?接下來,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答。

究竟高利貸是違法的嗎?

一、高利貸是違法的嗎

縱觀我國現行的刑事法律、法規及規定關於法律責任的規定,均難找到“高利貸”的字眼。按照“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刑事原則,不能以“高利貸”進行定罪處罰。但如前所述,高利貸存在較大的社會危害性,其行為可能演變為其它刑事犯罪問題,必須採取相應的措施予以防範和打擊。

(一)資金系放貸者自身積蓄,而從事高利放貸的,其行為可構成非法經營罪。因為高利貸的利率高於國家允許值(銀行同類利率的四倍),不在國家保護的活動以內,可以認為高利貸活動實際是一種未經國家批准的非法金融業務行為,可以依據《刑法》第225條第四款“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資金系放貸者向銀行借貸,而從事高利放貸的,其行為可構成高利轉貸罪。按照《刑法》第175條規定,“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 的行為構成高利轉貸罪。只要認定放貸者實施了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且在主觀上存在以轉貸進行牟利的目的,便可以該罪定罪處罰。

(三)放貸資金系以高於同類銀行存款利率向民間多人融資的,其行為可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因為其所從事高利放貸的資金來源完全是仿造銀行的做法籌措的,完全符合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的主要特徵。所籌措資金目的是為了高利放貸,榨取高額經濟利益,其行為屬於違反國家規定行為,也完全符合《刑法》第225條第四項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的規定。

(四)因從事高利放貸,致向民間融資不能歸還的,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在高利放貸中,放貸人明知從事高利放貸具有很大的風險性,有可能使所籌資金血本無歸,且是國家不予保護的活動,並明知一旦放貸資金不能收回,自身也沒有能力償還,還向民間融資,其行為符合《刑法》第192條集資詐騙罪特徵。

(五)對於專門通過銀行卡進行套現,獲取資金後進行變相放貸的行為,可依據刑法第196條第四款之規定:使用信用卡“惡意透支的”,以信用卡詐騙罪進行定罪處罰。

綜上所述,雖然在我國《刑法》中沒有明確“高利貸”為犯罪,但從高利貸的行為特徵、手段、資金來源、造成的危害和所侵犯主、客體等因素綜合分析、研究和判斷,處理高利貸的問題是有法可依的。

二、被高利貸放貸者恐嚇怎麼辦

民間借貸屬於民事糾紛,債務人違約無法及時還款,依照法律規定,出借人應當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歸還借款。

但是,放高利貸的人不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索要借款,卻對債務人及其家人進行恐嚇威脅,這顯然違法,債務人可以報警處理。

即使公安機關無法馬上對這些人進行制裁或者處罰,但報警備案也是有幫助的,至少可以讓放高利貸的人不敢輕易採取非法手段。

出借人根據約定,將利息計入本金請求借款人支付複利(俗稱利滾利)的,只要約定利率不超出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36%,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出借人根據約定同時主張逾期利息和違約金,只要逾期利息、違約金之和不超過按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36%計算出的利息,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之前,我國規定只要民間借貸中約定的利率超過了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那麼就屬於高利貸。但在最新司法解釋中對這一標準作出了調整,現在只要超過了36%的,那麼就會認定為高利貸。從這點上也可以看出我國對高利貸其實一直都是採取的謹慎態度,另外在我國高利貸是違法的,這是無可置疑的。

標籤:高利貸 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