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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還欠錢不還怎麼辦?

一、起訴還欠錢不還怎麼辦?

起訴還欠錢不還怎麼辦?

1、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後,債務人仍然不歸還欠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申請強制執行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請。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2)法院受理

(3)申請複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複議。

(4)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5)採取強制措施。執行法院可以通過以下強制執行的措專施: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屬據等措施。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的規定,起訴或應訴時應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證據,否則主張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將承擔敗訴的後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是否起訴了夫妻雙方。

4、民事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書面訴訟請求。

5、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民事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案件的依據。

綜上所述,訴訟追討欠款,應當有明確的被告,提供能夠證明債權關係的證據,當事人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必要的證據,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依據。

標籤:起訴 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