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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錢不還消失了怎麼辦?

一、欠錢不還消失了怎麼辦?

欠錢不還消失了怎麼辦?

欠錢不還消失了此時債權人就可以帶着欠條等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了,同時也可以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的請求。具體的處理辦法如下:

1、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户、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並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並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

2、起訴

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後一條路。至於説訴訟中欠錢不還怎麼辦,怎麼開庭,限於篇幅,在這裏就不細説了。

3、調解

由法院介入調解,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若是不能解決的,那麼就需要開庭宣判了。

4、執行

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二、欠錢不還去哪裏起訴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債務糾紛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債權人可以到債務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經常居住地提起訴訟。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任何人在借錢之後都是需要按照約定還錢的,若是在債務到期時,債務人沒有經濟能力償還,也需要與債權人協商延期還錢,而不是選擇直接消失來逃避債務。對於債權人,若是遇到聯繫不上債務人的情形,債權人可以在收集諸如欠條等證據之後,直接向法院起訴。

標籤:消失 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