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債務債權

別人借我的錢借條怎麼寫?

一、別人借我的錢借條怎麼寫?

別人借我的錢借條怎麼寫?

借條具體應包括如下要素:

1、雙方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聯繫方式、電話號碼等

2、約定借款具體數額,支付借款款項方式和途徑。

3、雙方之間借款是否有約定利息。

4、約定還款的時間、還款方式。

5、借條雙方簽名蓋章或簽名按手印。

二、借款不還的起訴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

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綜合上面所説的,借錢就一定要打借條,而且借條必須要由債務人親自來進行書寫,只有此借條產生法律的效力,那麼雙方的權益才會受到保護,在還款沒有到期時,債權人沒有權利進行索要,但是到期了之後而債務人沒有還款的,那麼債權人就可以向法院起訴來進行解決。

標籤: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