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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借我一萬多塊錢沒有借條怎麼辦?

一、別人借我一萬多塊錢沒有借條怎麼辦?

別人借我一萬多塊錢沒有借條怎麼辦?

別人借我一萬多塊錢沒有借條的,可以保留有關轉賬記錄,或者後期簽訂借條。雙方應當互相協商解決,如果債務人不配合處理,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支付欠款。如果在法院判決或調解後對方仍不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支付欠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主張權利前,最主要的工作應該是要儘量先收集能證明對方欠款的證據,如果感覺自己欠缺相關法律知識和經驗的,應該及時委託律師進行處理。

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條 貸款人按照約定可以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或者其他資料。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 借款人提前返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借條的具體簽訂方法,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借錢不還的行為,應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特別是涉及借錢不還或者還存在詐騙行為的,那麼還需要起訴到法院,由法院根據實際的違法犯罪事實後果進行判決處理。

標籤:借條 一萬多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