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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不還承擔後果是什麼

一、欠債不還承擔的後果是什麼

欠債不還承擔後果是什麼

1、到了還款日期仍未還款的,若借條中約定了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滯納金等,最終債務人可能要承擔除本金、利息以外的違約金。

2、若債權人向法院起訴後經判決你仍不還款的,有可能對債務人的信用產生影響而被列入“黑名單”。這會債務人今後生活中的貸款、出行等行為帶來不便。

3、單純的民間借貸一般夠不上刑事責任,但若債務人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則有可能會構成詐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於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二、債權人訴訟該注意哪些事項

解決此類糾紛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訴訟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其實,還有一種簡單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若您選擇了進行訴訟,那麼應注意做好訴前的準備工作。

1、注意證據的收集

民事訴訟實行的是“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債權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舉證不能,則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在欠款糾紛中,債權人在起訴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説明雙方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據,如協議,合同,送貨單,提貨單,電話錄音等等。對於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可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另外,須注意對於收集的證據要及時,一般是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則,可能對方已超過舉證期限而不予質證。

同時,為了確保將來判決的執行、債權的實現,債權人可在起訴之前或起訴同時,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2、訴訟時效不應忽視

欠款糾紛,訴訟時效至關重要,如果債權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不主張自己的權利,則將喪失勝訴權。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此類糾紛的時效一般為3年。具體時效的起算一般以權利人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對於已經超過訴訟時效而未主張權利的,建議債權人不要盲目起訴,應當尋找專業人士採取補救措施,如與債務人重新達成還債協議等等。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對於欠債不還承擔後果的問題,主要是根據該案件進行分析,如果是單純的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判決後,如果債務人還不款那麼法律可以實施強制執行措施比如封銀行卡等。如果存在詐騙,那麼則要追究欠債人的刑事責任。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欠債還錢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能還最好要及時還錢。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承擔 欠債 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