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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不還保人還嗎?

債務糾紛在生活中十分常見,尤其是面對債務人欠債不還時,債權人常常感到束手無策。因此,面對債務糾紛時,維護債務人的權益就是十分有必要的。那麼,在有擔保人的情況下,欠債不還保人還嗎?365律師為您解答。

欠債不還保人還嗎?

一、欠債不還保人還嗎?

我國法律中規定了,面對欠債不還這種情況時,擔保人所承擔的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二、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的情形

保證責任是指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應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是債務人不履約時,並不是所有的保證人都承擔保證責任,即已經有效存在的保證責任基於法律的規定或當事人的約定加以除去、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責任免除基於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前期行為及債權人怠於追索的行為,法律規定保證人免責,但是在債務人破產等特殊情形下,保證人仍需承擔保證責任。本文通過最高法院案例闡述免除保證責任的幾種情形及例外。

1、因保證合同無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責,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2、因主合同內容變更而免責。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保證責任因保證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4、保證責任因主合同當事人雙方或與第三方共同所實施的行為不適而免除。

由此看來,“欠債不還保人還嗎”這一問題首先要注意區分保人所承擔的保證責任是一般保證責任還是連帶保證責任,一般保證責任中保人是需要還的。其次,還要分析作為一般或者連帶的保證人,其是否存在上面所列免除保證責任的情況。更多知識請諮詢365網站專業律師。

標籤:保人 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