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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待欠債不還的人

一、如何對待欠債不還的人

如何對待欠債不還的人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一般的案件訴訟時效為兩年,如果超過兩年,法律不予保護。合同法規定,合同上沒有寫明執行時間的,雙方可以隨時要求執行,但必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如果你的欠條上有還款的時間,那你的權利就不能得到保護了。如果沒有還款時間,你可以隨時要求對方還欠款。告訴你:  如果下次碰到這種事,而且欠條上寫明還款時間的,時間快到期時,對方沒有還款的意識,你可以起訴到法院,此時,訴訟時效中止,訴訟時效從你起訴的時候從新計算為兩年。

帶上你的身份證和欠條,向債務人(也就是欠你錢沒還的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即可啟動法院督促程序。如果債務人收到法院支付令,15日內拒絕償還債務,你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這裏需要注意的有兩個地方,

(一)申請支付令的條件:

1、你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2、支付令可以送達債務人,也就是説你得知道對方的地址。

(二)申請支付令的費用,這需要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1.看欠條或借條的內容

想要回錢,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麼樣的一個情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裏有什麼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證明你們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係的相關材料。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欠條或借條這種證據了。對欠代、借條,我們要仔細研究一下上面的內容。

欠條內容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係,因此在要錢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條的內容,內容不清,很可能錢要不回來。有這樣一個案子,甲借給乙8萬元,乙還了3萬元後就不還了,於是,甲將乙告上法庭,拿出對方寫的欠條,欠條上寫的“還欠款5萬元”,甲説:乙在還款3萬元後給我打的欠條,意思是再還5萬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説:我這寫的是“還(huan)欠款5萬元”,就是説已經給你了5萬元,再給3萬元就好了。雙方就此產生爭議。

所以,在要錢的時候,一定注意欠條的內容,防止節外生枝。

2.看欠條或借條的金額

我處理過一個案子,原告要求被告還欠款60萬無,被告拿出欠條説:看,根本就不是60萬,是60億!為什麼呢,原來欠條上寫着“欠600000萬元”。這要想把錢要回來,那可就麻煩了。

3.看還款時間

這個時間,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什麼是訴訟時效呢?就是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那麼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訴求了。欠錢這種法律關係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呢?就看欠條上的這個還款時間了,假設,欠條上寫着:應當於2012年10月10日還清,那麼從10月11日,就開始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了。所以大家在要錢的時候,一定要牢牢記住訴訟時效這一個問題。曾經有一個案子,老大爺起訴要求還錢,因為超過訴訟時效了,法官不支持他的訴求,也很無奈,對老大爺説:我知道他真是欠你錢了,但是法官這邊只能依法判案,同情你,但是支持不了你。

4.看對方態度

存在借、欠關係的,一般來説之前都是朋友,對方為什麼不還錢,是否真是的還不上,還是已經變成老賴了。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麼可以雙方再打一個欠條,約定一個還款日期,這樣有助於延長訴訟時效。如果對於第二處情況,呵呵,恭喜你,長征之路開始了。

對待欠債不還的人,我們應該採取一些特殊方式,因為你和對方好好説,對方根本不會理你。很多人都是這樣,借錢的時候和你稱兄道弟,但是借錢之後,你如果想要他還的話,那就難了。因為人家根本不會理你,要麼就説下個月發工資之後就還。但是可以知道這都是在拖延還錢的時間。

標籤:欠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