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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險代位追償條件有哪些

一、車險代位追償條件有哪些?

車險代位追償條件有哪些

車險代位追償條件需要滿足以下情況:

(1)事故屬於保險責任的範圍;

(2)投保了車損險;

(3)事故責任明確,有第三責任方,且被保險人未放棄索賠權。

遇到以下四類情況,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

(1)第三責任方拒絕或無力賠償;

(2)第三責任方故意拖延賠償;

(3)交警定責後,第三責任方拒籤責任認定書;

(4)第三者逃逸。

在申請代位追償時,需要向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明確説明,對方不存在主觀上積極賠付的意願。如果保險公司存在懈怠,甚至不履行代位追償的義務,可以撥打12378保監會投訴熱線。

要注意,對於第四條,第三者逃逸的情況中,前提是有事故認定書。沒有事故認定書無法劃分責任,所以沒法申請代位追償。

二、代位求償的法律依據

第三者對投保車輛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在賠償金額內先行賠付給被保險人,再代位行使車主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這在《保險法》中被稱為“代位追償”制度。代位追償是被保險人的一項默認權利,也是世界範圍內保險法中的一項基本規定。我國的《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了“代位追償”的情形。在車險費改之前,代位追償通常只適用於按比例承擔責任的情況,而完全無責情況下不予賠償。但費改後,無責一方也能行使代位追償。

三、不能申請代位追償的情況

(1)案件事故責任不明;

(2)未投保機動車損失險;

(3)前期被保險人已全部放棄向致害人或其保險公司主張賠付的權利(若部分放棄,在放棄部分內免責);

(4)前期被保險人已從致害人或其保險公司獲得了全部賠付的;

(5)被保險人拒不提供被追償人信息。

四、申請代位追償的流程和拆料

要申請代位追償,需要提供事故認定書、駕駛證、行駛證、維修發票、定損清單,以及對方的相關信息。其中,定損清單需要到全責方保險公司拉原件,並加蓋公章;在提交報銷時,用的是複印件。

對方的相關信息需要提供的材料:一般是駕駛證、行駛證及身份證的複印件。這些材料,可以到交警隊憑身份證獲取。

保險公司會跟保險人簽訂一份《保險權益轉讓書》,然後會先支付墊付的維修費用。接下來,保險公司就會對第三責任方及其保險公司展開追償。

車險代位追償需要滿足事故屬於保險範圍內並且投保了車損險,如果是無責方,大可要求保險公司進行代位追償。但如果是有責方,那麼就要謹慎行使這項權利。然而如果保險人不想因為代位追償影響自己的保費,那麼可以自行去法院向對方提起訴訟。

標籤:車險 代位 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