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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得利派出所可以立案嗎?

一、不當得利派出所可以立案嗎?

不當得利派出所可以立案嗎?

不當得利派出所一般不會立案處理,但是會進行相應的調解工作。

不當得利派出所也是可以立案處理的。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依據,有損於他人而取得利益,沒有法律上的依據所以不可以立案。對於不當得利民警可以調解,處理不好的,去人民法院起訴,不當得利有義務歸還權利人的。對不當得利的判斷和認定屬於民事審判的範圍,其判斷和認定標準也應當是民事法律規範。如果是刑事立案,那麼可能會是不當得利和財產性犯罪有交叉,要注意分辨罪名,立案理由。

二、不當得利的相關內容拓展

1、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2、得利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

3、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4、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範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三、不當得利的特徵

①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後,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不當得利是在不合法的情況下發生的獲利行為,如果當事人選擇報案的,公安局將會按照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立案的類型,並在立案之前進行相應的調解工作,如果協調不能達成一致的,當事人可以向大院提起訴訟解決,法院決定是否受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