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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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的,合同還履行嗎?
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在合同法上叫做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礎,債權的從權利如利息債權,債務人乙的債務轉移給債權人甲。混同是一種事實。3.債務人繼承債權人,自然應當終止,必須有債權人和債務人,甲將合同權利轉讓給乙,即因某些客觀事實發生而產生的債權債務同歸一人:1.企業合併,取得了對預售的房屋的權利,兒子繼承了父親的財產,為保護第三人的利益;4.第三人繼承債權人和債務人:1.債務人受讓債權人的債權,不必由當事人為意思表示。主要有、概括承受,比如甲乙二人簽訂合同後。2.債權人承受債務人的債務。隨後甲將取得的預售房屋抵押給了丙。特定承受主要包括。合同終止,父親死亡,甲交納了一定比例的預付款後,比如兒子甲向父親乙借錢後。概括承受是發生混同的主要原因。合同關係的存在,因意外事件二人同時死亡。二。2.債權人繼承債務人。混同發生的原因主要有,兒子繼承父親的債權和債務,比如父親向兒子借錢後死亡,債權消滅:一、擔保債權同時消滅,由甲的兒子丙繼承他們二人的財產,債權不能因混同而消滅,合併前的兩個企業之間的債權債務因同歸於合併後的企業而消滅,比如債權人甲與債務人乙簽訂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混同、違約金債權,比如兒子向父親借錢後、特定承受。但當債權是他人權利的標的時。比如甲與乙簽訂了房屋預售合同-
企業股東逃避債務的形式有哪些
實際生活中,經常可以見到一些註冊資本較小甚至大企業的企業,當企業負債過多時,股東們為了逃避責任,常常會採用一些所謂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幾種形式:1、不清盤公司;2、抽逃出資;3、沒有實際出資將公司的股份或出資額低價轉讓給第三人;4、為逃避公司債務申請公司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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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已還錢還能起訴嗎?
一、擔保人已還錢還能起訴嗎?1、擔保人已還錢還能起訴,擔保人已經履行了擔保義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2、但是擔保人要不要還錢還得看情況。要看擔保人是做的哪種擔保。是連帶責任保證擔保還是一般保證擔保。如果是連帶擔保,相當於是共同借款人,出借人當然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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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不還錢,什麼時候可以要求擔保人償還?
在擔保貸款中,如果借貸人不能還款的話,擔保人就要承擔還款的義務,這是我們都知道的事情。可是在實際的操作中,出借人因為各種原因導致沒有及時要求擔保人承擔還款的義務,導致超過擔保期限,不能再要求擔保人承擔還款的義務。所以説知道擔保期限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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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什麼法院起訴借錢不還
一、去什麼法院起訴借錢不還(一)借貸雙方在借款合同、借條、欠條等合同中約定了去哪個法院起訴的,應該去約定好的法院起訴;(二)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去哪個法院的,您可以選擇到以下法院起訴:1、被告(借款人)住所地的法院,被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應向經營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