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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危機如何解決

處理民間借貸糾紛的方式包括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種類。
這裏特別需要推介的是第四種方式:“訴訟”,它特指法定的一種簡易程序,也即督促程序。1991年修改的民事訴訟法增設了該程序。依照法律規定,對於事實比較清楚,數額不大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直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間借貸危機如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