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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裏寫人民幣和現金有區別嗎?

一、借條裏寫人民幣和現金有區別嗎

借條裏寫人民幣和現金有區別嗎?

借條裏的人民幣和現金是有區別的,人民幣包含現金、轉賬、匯款,現金是現款的支付,二者在借條中代表的意義不同,人民幣屬於幣種,現金是支付方式。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借條需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為合法有效。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8、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是什麼

1、含義及其相應法律關係不同,借條一般反映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關係,借條則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而欠條則是往往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

2、產生的原因不同是借條一般是基於借款事實而產生。但是欠條則可能是多種法律關係產生的後果。沒有資金支付憑證要當心。在債務訴訟中,有時除了提供欠條外,還需要債主提供借貸關係構成的實質性證據,如銀行轉賬小票,收條、網絡支付工具的轉賬記錄等。

3、區別的法律後果是未規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及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對於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三、借條的訴訟時效

1、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需要説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係。

2、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因此,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借條上應當寫明幣種和借款方式,因為借條上的人民幣可能是現金支付也有可能是轉賬支付,為了避免因借款和還款方式標註不清楚引起糾紛,借條在借款人收到借款時生效,如果借款人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及時還款,債權人有權利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