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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很長時間後補借條還有效嗎?

一、借錢很長時間後補借條還有效嗎

借錢很長時間後補借條還有效嗎?

(一)、事後補寫的借條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應。借條是一種借款的憑證性文書。只要寫清楚當時借款的金額、還款日期等條款,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借條就是可以具有法律效應的,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而欠條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都能產生欠條。

(二)、借條有兩種,一種是交付憑證,一種是結算憑證。事後補寫的借條,則是結算憑證。借條應當寫清何人何時借款多少數額等內容,這樣的借條則為有效,但是一定要注意不要跟實際借款經過有衝突,否則容易成為債務人賴賬的可趁之機。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

借條糾紛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訴訟時效的問題,按照訴訟法的規定,訴訟時效一般為兩年。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根據司法實踐的經驗,確定沒有寫明還款期起的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如下幾種類型:

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

2、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但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確定了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就等於雙方當事人變更了合同內容,將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變成了履行期限明確的債務,那麼,債務人於該期限屆滿未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3、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一次權利,債務人當即明確拒絕履行的,例如債權人沒有給債務人必要的準備時間,債務人拒絕即屬於行使抗辯權,那麼,債務人的行為不構成違約,訴訟時效也不起算。

4、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一次權利,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履行,並且否定債權的存在,那麼訴訟時效應從該拒絕之日的次日起計算,而不論債權人是否規定有寬限期限及該期限是否屆滿。

5、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履行債務,債務人未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雙方約定有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在該期限屆滿時,無論債務人是否明確拒絕履行債務,只要在客觀上債務人不履行,訴訟時效應自該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

借條屬於合同的一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寫借條時需要明確還款日期、借款方式、違約賠償等,其中違約責任是非常重要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日期內還款,一旦借款人未及時還款,債權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借款人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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