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民間借貸

法院判決書生效後借款人有能力償還不還怎麼辦

法院判決書生效後借款人有能力償還不還怎麼辦

一、法院判決書生效後借款人有能力償還不還怎麼辦?

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已經生效的判決書必須履行。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借款人拒不償還借款強制執行的流程有哪些?

1、審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後,應審查該申請執行是否合法適當,有關法律文書是否齊備,內容是否明確,被執行人是否有執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

3、準備強制執行

填寫行政強制執行證;確定強制執行的計劃和方案;需要協助執行的,應書面通知有義務協助的單位和個人。

4、實行強制執行。

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後,應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的機關。

三、借款人拒不償還借款可以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有能力卻拒不償還欠款的法律性質是非常惡劣的,如果強制執行過程中借款人仍然拒不配合,比如毆打執行人員或者轉移財產造成法院的執行工作無法進行的,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執行人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