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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給人錢要不要寫借條?

一、借給人錢要不要寫借條

借給人錢要不要寫借條?

需要寫借條。借條是證明借貸關係的有力證據,民間借貸法律關係應當以書面形式存在,這樣既有利於證明雙方之間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也有利於可能產生的糾紛的解決,避免不必要的爭議。有了借條,在違約方未及時還款時,可以到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二、借條的內容有哪些

1、借條可以手寫,但要注意書寫規範。借條打印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偽造。借款人簽名同時應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寫清楚身份證號,並要在書寫借條時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進行核對。

2、借款發生的日期—定要寫清楚,精確到日,可以在借條中約定還款日期,未約定還款日期的,借款人可隨時主張返還,約定了還款日的,需在還款日屆滿時,方可要求返還。還款日屆滿仍未返還的,出借人應在三年內起訴,逾期可能喪失勝訴權。

3、借款金額要同時用數字和中文大寫,並寫清幣種,防止持有借條的人篡改。

4、款項的交付儘量選擇銀行轉賬的方式,可以在借條中明確對方收取款項的賬號和轉賬日期。對於轉賬,可以備註借款的用途。如金額較小,現金交付時應在借條中註明雙方的借款是通過現金交付的。無論哪種方式,都要求由借款人書另外寫已經收到款項的收據。借條只能證明雙方之間有借貸合同關係,不足以證明借款人已經履行了交付款項的義務。

5、如果借款人是已婚的,最好取得配偶的簽名,對於債權人而言更有保障,以避免一方以不知情為由拒絕承擔還款義務或是在法院執行,一方將財產轉移給配偶導致無法償還。

6、借條出具後,應同時收取借款人親筆簽名的身份證複印件和結婚證複印件。

7、如果金額較大,可以請律師或第三方見證,並簽名。

三、借條超過了訴訟時效怎麼辦

1、協商解決。雙方根據借條達成還款協議,根據法律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的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係,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根據相關的法規規定,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3、如果在3年之內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過權利,而且有證據證明,那麼會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自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

民間有很多借貸行為沒有寫借條,尤其是親屬之間借錢,很多沒有立書面的憑據,這樣存在者一定的資金隱患,一旦借款人未按規定還款,或者拒不歸還,債券人將無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所以無論是親屬還是朋友,只要有借款行為,都應當寫借條,才會受到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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