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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所在與實際打款不一致怎麼辦?

一、借條所在與實際打款不一致怎麼辦?

借條所在與實際打款不一致怎麼辦?

借條金額與實際借款不一致,當事人需進一步舉證。

債權憑證上載明的出借金額往往與借款人實際收到的本金數額不一致。在此情形下,應初步判斷出借人主張的借款事實是否具有不可排除的合理懷疑,在存在合理懷疑時,應要求出借人進一步舉證。

借條數額與實際借款不一致,以實際借款為準。借據所載借款金額與借款人所證明的交付金額不一致的,出借人亦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己足額交付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因此以實際交付,金額為借款金額。

二、超出借條的訴訟時效怎麼辦?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儘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該還款協議屬於新的債權、債務關係,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

三、借條法律效力期限多久?

看借條的有效期限是多長,要看借條寫的內容,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訴訟時效是從出借人要求還款之日起算三年。如果寫明還款時間,則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三年。

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那麼,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

根據有關規定,如果是債務糾紛,只要債權人有證據表明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便重新計算,但是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20年。

只要打款成功,並且是已經形成借款事實了,借貸成立。若已經超過訴訟時效,雙方可以進行協商,促進雙方當事人就借條達成還款協議。如果超出訴訟時效,雙方當事人無法達成協議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由法院向對方發出催款申請。

標籤:打款 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