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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還款日未還款怎麼辦?

一、借條還款日未還款怎麼辦

借條還款日未還款怎麼辦?

借條還款日未還款可以通過協商以及仲裁等相關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的,已到還款日期,如果對方不主動還款,就要主動的向他要賬了。如果對方拒不配合,或者負債較多,建議儘快起訴保障自己的權益,否則對方可能轉移財產或被優先償還了其他人的財產,自己的權益就無法有效的保障了。

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權利被侵害之日很好確定,因為未按約定時間還款就等於侵害了債權人的利益,故約定了還款期限的債務的訴訟時效起算點應為約定還款期限界滿之次日,此種情況下,應該按照《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對於沒有註明還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條和欠條怎麼處理

對於沒有註明還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條和欠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第一次要款被拒絕就應當視當其權利受到了侵害,其訴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次日開始計算。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對於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一般情況下是基於債務人出具欠據前,雙方已有經濟往來,債權人向債務人索要或經過結算後,債務人需給債權人款項,因為存在債務人沒有能力給付或拒絕給付的情況,從而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欠據,此時,債權人的權利已經受到了侵害。故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3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説,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借條的書寫前提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存在真實的借貸關係,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一旦有合法有效的借條,就意味着雙方當事人存在真實的借款關係,那麼應當按照借條當中的內容來履行自身的義務,比如説對於債務人來説應當及時的履行還款的義務,否則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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