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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立案起訴欠錢不還?

怎麼立案起訴欠錢不還?

一、怎麼立案起訴欠錢不還?

1、確定訴訟管轄的法院

法院是否有管轄權,主要是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兩種方式確定,合同雙方在合同簽訂時可能會對訴訟糾紛可能管轄的法院作出選擇,雙方經過協商約定好管轄的法院。

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管轄法院的,按照法定管轄來覺得,一般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及合同履行地等管轄法院,不同類型的合同,其管轄法院也有所不同,具體需要看法律規定。

2、書寫起訴狀,整理好相關的訴訟材料

到法院起訴,需要有起訴狀,原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有訴訟代理人的,還需要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現有證據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關材料,要求是原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應讓律師審查是否會影響訴訟結果。

3、法庭辯論質證

立案介紹後法院發送傳票,確定開庭時間,也會對原被告雙方的證據材料進行交換,對於證據的真偽及證明力大小等各方面在法庭進行辯論,有新證據的,也可提交。

4、判決生效階段

法庭辯論之後,法院經過調查分析,認定案件事實經過,作出合法合理的判決,對於判決結果有異議的,可提起上訴,請求上一級法院進行判決。

合同訴訟糾紛的流程主要包括選擇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書寫起訴狀進行立案,開庭時可在法庭辯論,發表質證意見,最後對於判決結果有異議的,可上訴,申請再審。

二、借款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是什麼?

1、協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商解決糾紛,這是最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人協商不成,不願調解的,可根據合同中規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訂立仲裁條款,事後也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糾紛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解決。除了上述一般特點之外,有些合同還具有其自願的特點,如涉外合同糾紛,解決時可能會援引外國法律、而不是中國相關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針對於合同糾紛的問題,首先雙方可以進行協商是否能夠達成一致,如果協商不成的話還可以採取仲裁的方式來進行仲裁。如果真對於仲裁結果還不滿意的話,那麼最終只能夠採取訴訟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以此保證自利益不會受到侵害。

三、強制執行的方式有哪些?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4、從我國目前的立法現狀來看,對執行標的為行為的執行案件,可以採取的強制執行措施有三種:

(1)是對遷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案件的強制執行措施。在被執行人拒絕遷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時,法院可以強制被執行人遷出或退出,也可以委託有關單位或個人協助;

(2)是排除妨-害執行的強制措施。對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法院可以對其採取罰款、拘留等排除妨-害執行的措施;

(3)是替代性強制執行措施。法院在強制被執行人履行法律文書所指定的行為未果的情況下,可以委託他人代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負擔。

對於怎麼立案起訴欠錢不還這個問題,答案是首先由當事人書寫起訴狀,之後向人民法院起訴即可,但是在起訴的時候,債權人需要及時的向人民法院繳納相應的訴訟費用。希望本篇文章內容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諮詢本站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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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起訴 立案 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