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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東西作抵押的怎麼寫?

一、借條東西作抵押的怎麼寫?

借條東西作抵押的怎麼寫?

借條東西作抵押的內容是: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還款的具體年月日;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本人的親自或者蓋章落款等內容。

二、借條的格式規定是什麼?

1、標題一定要寫“借條”二字,切莫被別人故意誤寫成“欠條”, 特別注意:雖然都是錢在別人那,但在法律上結果卻是完全不同的;

2、一定寫明“今借到***現金***元,註明大寫***圓整。特別注意:核實大小寫相一致,如果大小寫數額不一致,司法實踐中會以大寫金額為準;

3、一定寫正確出借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同時一定要寫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避免發生糾紛時再去核實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問題;

4、如果不能確定要求借款人什麼時候歸還,建議出借人不寫歸還日期,這樣時效上可以保證20年,而不會由於一時忘記導致時效超過不能收回。

5、如果要求給利息,一定要寫明,法律規定:不明確約定支付利息的,歸還時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

6、借條最好是在A4紙上先將借款人的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紙張的右下方,然後在上端書寫借條,另外,注意:簽字後最好請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國無論是法院或律師等司法實踐中都是嚴格執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7、因為他在向當事人借錢,主動權在當事人手上,所以在借錢之前完善手續是不成問題的。

三、哪些借條法院不支持?

1、過期借條。從法律上講,沒有借條過期的説法,只有過了訴訟時效的説法。正常的債權債務關係有2年的訴訟時效,過了訴訟時效,法院將不予支持。但在2年內,只要債權人主張過債權,訴訟時效就將重新計算。如果當事人能證明自己曾多次向對方討要借款,訴訟時效未過,可以到法院起訴。

2、賭桌借條。因賭博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實際上是以合法的借條形式來掩蓋違法的實質,這種借貸關係不應受法律支持和保護。

3、傳銷入會費。介紹別人加入傳銷組織,為收取入會費讓別人打下的借條,名義上是借款,實際上雙方之間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間借貸關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護。

4、撕毀的借條。被撕毀的借條作為證據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書證原件,可採信度較低,不能單獨作為定案依據。

5、借條複印件。只持有借條複印件,不能與借條原件進行核對的確認借款真實性,且被告對借條不予認可的,法院不予支持。

在日常工作生活當中,如果借了東西進行抵押的,也是需要簽署借條的。而借條中需要包含的內容,除了正常需要包含的之外,還需要就抵押物品的實際內容和實際的抵押價值進行明確的規定。避免出現在還款時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標籤:借條 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