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民間借貸

夫妻共同債務有限連帶責任是什麼?

一、夫妻共同債務有限連帶責任是什麼?

夫妻共同債務有限連帶責任是什麼?

夫妻共同債務有限連帶責任是夫妻對外是關於夫妻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夫妻連帶償還債務法條是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夫妻對外要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夫妻間有約定的如何償還: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也可約定債務各自承擔。這時候夫妻中的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如果第三人知道該約定,以所負債務的一方的財產清償。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該約定的,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第三人有權要求夫妻應當共同償還。

如果是債權人,遇到夫妻以這種約定對抗的,如果不知道有這個約定,是可以要求雙方共同償還的。當然,前提是這個債時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債務,需要舉證,在這方面可以找專業的律師諮詢瞭解。

二、夫妻雙方沒有約定共同債務如何處理?

1、共同債務是為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餘下債務在確定償還責任時,應當考慮雙方實際償還能力的大小。能力強的,應當適當多承擔,能力弱的,可適當少承擔。

2、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3、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當然,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但是往往這種情況是因為另一方沒有錢,或是找不到對方的人,即使償還了債務,能找另一方要,也很難。

4、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關於夫妻共同的財產共同的債務方面的問題的話,都是需要通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來進行確定的,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辦法,關於這個問題達成一致的話,就通過人民法院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比如説涉及到共同的債務承擔,對外肯定是屬於連帶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