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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權債務是什麼樣的承受方式

一、公司債權債務是什麼樣的承受方式

公司債權債務是什麼樣的承受方式

合同承受和企業合併是公司債權債務的主要承受方式。合同承受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其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地移轉給該第三人,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後,由該第三人承受合同地位,全部或部分地享受債的概括承受合同權利,承擔合同義務。 合同承受既轉讓合同權利,又轉讓合同義務,因而被移轉的合同只能是雙務合同。單務合同只能發生特定承受,即債權讓與或債務承擔,不能產生概括承受;企業合併是指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併為一個企業。企業合併後,原企業的債權債務的移轉,屬於法定移轉,因而勿須徵得相對人的同意,依通知或公告而發生效力。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單獨通知,也可以是公告通知。公告通知的,應當保證在一般情形下能為相對人所知悉。通知到達相對人或公告期滿時,原債權債務即移轉於合併的新企業,該企業成為債的關係的當事人,享有債權並承擔債務。並且,債權的權利、抗辯和債務的從義務、抗辯權一併移轉。

二、公司處理債權債務有哪些留意事項

1、對公司債權債務入行全面的登記造冊有的公司的債權債務無人治理,混雜不堪。

2、做好履行債務的預備工作債務到期前,應根據債務標的大小,標的物的詳細情況,做好履行前的預備工作。

3、對到期後即將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應及時催告債權到期後,去去基於去來業務單位的長期合作關係,或者考慮不想因過分追債而失往客户資源,只能電話或者上門找債務人友好協商催促對方履行債務。

4.到期債權應及時訴訟解決對於已不打算繼續合作或者已沒有繼續合同基礎的業務去來單位,如發生到期債權久催而對方老是不履行義務的情況,應及時禮聘律師,通過訴訟解決。

否則,一旦債務人喪失履行債務的能力或者已做好了充分的逃避債務履行的預備後,屆時,合同將變成了一紙空文。

5、在債權債務情況説明中將公司債權分配情況,債務金額,債權債務範圍等劃分清晰,並且通過公司會議予以宣佈。

綜上所述,公司的債權債務是公司發展的重要發展形勢,其產生是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但是在對待公司債權債務的時候要依據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否則會造成公司的債權和債務的混亂,也會給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而且對於公司的債權債務要及時進行登記以保障公司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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