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債務整體轉讓後如何承擔?
一、公司的債務整體轉讓後如何承擔?
1、公司的債務整體轉讓後應當由接受轉讓的公司來承擔全部的債務,企業法人分立、合併或者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並公告。企業法人分立、合併,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後的法人享有和承擔。但企業的轉讓,如果該企業擁有債務的,應該先通知債權人,徵求債權人的同意,如果債權人不同意的,應當由債務人提供擔保以後,方可轉讓,否則轉讓行為對債權人無效。
2、如果企業轉讓時,企業的資產及債權債務由受轉讓方全部買斷,且出讓方與受讓方在企業轉讓合同中明確約定由受讓方承擔全部債權債務,併到工商登記機關辦理了企業變更登記手續,債權人應以受讓方為被告,要求其對債務承擔責任。
3、如果受讓方買斷了原企業的全部資產,在受讓方實際經營中,發現出讓方在委託審計、評估中遺漏或清理債務不徹底而遺漏的債務,而受讓方已實際接收了出讓方的財產,但未到工商部門辦理企業變更登記,則債權人可以原企業與受讓方作為共同被告。
4、如果是公司股權的轉讓,一般情況下,公司無論怎麼變更,其作為民事主體沒有改變,它需獨立對外承擔責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變更,必要時需要承擔它的債務。但是通常在股權轉讓時會對債務情況進行調查,並據此約定債務的承擔,股權轉讓時依據淨資產轉讓,否則由原股東對未披露的債務進行擔保。
二、如何承擔個人合夥債務
合夥人的合夥財產和個人財產分別償還合夥債務和個人債務,如果分別償還合夥債務和個人債務後有剩餘,再去償還其他債務。
1、合夥債務概念
合夥債務,指合夥關係存續期間合夥組織在從事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債務。承擔債務的主體是合夥組織,而履行債務的擔保和承擔債務的財產範圍是合夥的共有財產和每個合夥人的個人財產。
2、個人合夥債務概念
個人合夥債務,是合夥人應當按照出資比例或合夥協議的約定,以其個人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在當代的社會,我們國家公司經常會發生一些轉讓的這種情況,在轉讓之前是需要將具體的公司的基本情況告知新的企業,而且新的接受轉讓的企業也需要對於公司的運營狀況做出整體的規劃,包括公司之前所欠下的債務也是整體承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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