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公司債務

債權人公司應收債務人有哪些

債權人的形式有很多,有的是以個人的形式出現的,而有的是以公司的形式出現的。當然,以個人的形式與以公司的形式出現的債權人在具體的表現形式上是有一定的區別的。那麼債權人公司應收債務人有哪些?債務人與債權人有什麼區別?下面,就讓本站來詳細的介紹一下吧!

債權人公司應收債務人有哪些

一、債權人公司應收債務人有哪些?

如果公司有向銀行貸款,則銀行也是債權人

公司有向其他公司借款,則其他公司是債權人

公司欠薪,則員工是債權人

二、債務人與債權人有什麼區別?

債權人主要是指預付款者,有權請求他方為特定行為的權利主體,是指那些對企業提供需償還的融資的機構和個人,包括給企業提供貸款的機構或個人和以出售貨物或勞務形式提供短期融資的機構或個人。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區別有哪些?

債務人,通常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在財務會計學的術語中,債務人是指欠別人錢的實體或個人。簡單地説,債務人也可以理解成是買方,而對應的債權人可以理解成賣方。

1、債權人

債的關係中有權利要求另一方(債務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在債的關係中,債權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特定的權利主體才有權要求義務主體履行約定的義務。負有履行義務的人如不履行義務,債權人有權請求司法機構強制其履行。如果債權人由於對方不履行義務而遭受到經濟上的損失,有權要求賠償。債權人還享有代位權和撤銷權。代位權是指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代債務人行使其為第三人的權利,其後果由債務人承擔的權利;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債務人有礙於債權實現的法律行為享有的請求撤銷這一行為的權利。債權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國家。

2、債務人

債的關係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在債的關係中,債務人是特定的,只有該義務主體才必須向債權人承擔交付財產、提供勞務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債務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國家作為民事主體出現時也可以具備債務人的資格。

上述我們詳細的介紹了債權人公司應收債務人的具體表現形式,其中涉及到公司欠款的不同形式,債權人的不同表現。在現實生活中,債權人與債務人是一組對立存在的關係,也是一組相輔相成的關係,兩者在具體的表現形式上具有極大的不同之處。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哈爾濱律師!